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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1月8日和2016年1月25日,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厦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计划,以不超过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后,所使用的资金将转回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9日和2016年1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2016-004)、《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6-009)。

  2016年1月29日,公司重孙公司浙江蘑菇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蘑菇加电子商务”)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杭州分行签署协议,分别使用闲置自有资金1,500万元、3,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2016年2月1日,公司与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银行”)上虞支行签订协议,使用募集资金94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2016年2月1日,公司子公司浙江亚厦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亚厦产业投资”)与绍兴银行上虞支行签订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7,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2016年2月5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上虞支行签订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2,9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现就相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公司重孙公司蘑菇加电子商务与江苏银行杭州分行签订协议,使用闲置自有资金1,5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起息日为2016年1月29日,到期日为2016年2月29日。

  1、基本条款

  名称:可提前终止结构性存款

  1.1产品币种:人民币

  1.2投资金额:壹仟伍佰万元整

  1.3预期年收益率:3.84%。

  1.4起息日:2016年1月29日

  1.5到期日:2016年2月29日

  1.6收益与分配:实际收益期自起息日至实际到期或终止日按算头不算尾的方式确定。产品终止或到期时,江苏银行杭州分行一次性支付所有收益期累计投资收益和返还认购资金,相应的到期日即为投资收益支付日和认购资金返还日。投资收益支付日和认购资金返还日采用国务院公布的工作日。

  公司重孙公司蘑菇加电子商务与江苏银行杭州分行签订协议,使用闲置自有资金3,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起息日为2016年1月29日,到期日为2016年4月29日。

  1、基本条款

  名称:可提前终止结构性存款

  1.1产品币种:人民币

  1.2投资金额:叁仟万元整

  1.3预期年收益率:3.76%。

  1.4起息日:2016年1月29日

  1.5到期日:2016年4月29日

  1.6收益与分配:实际收益期自起息日至实际到期或终止日按算头不算尾的方式确定。产品终止或到期时,江苏银行杭州分行一次性支付所有收益期累计投资收益和返还认购资金,相应的到期日即为投资收益支付日和认购资金返还日。投资收益支付日和认购资金返还日采用国务院公布的工作日。

  公司与绍兴银行上虞支行签订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940万元购买保本收益理财产品,成立日为2016年2月2日,到期日为2016年3月30日。

  1、基本条款

  名称:“金兰花-尊享创赢”2016年第10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1.1产品币种:人民币

  1.2投资金额:玖佰肆拾万元整

  1.3预期年收益率:3.40%。

  1.4成立日:2016年2月2日

  1.5起息日:2016年2月2日

  1.6到期日:2016年3月30日

  1.7收益与分配:绍兴银行上虞支行将于实际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内(遇法定假日顺延),将到期可兑付款项划入投资者授权制定账户。产品实际到期日至资金到账日之间为到期清算期,到期清算期不计付利息。

  公司子公司亚厦产业投资与绍兴银行上虞支行签订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7,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成立日为2016年2月2日,到期日为2016年3月30日。

  1、基本条款

  名称:“金兰花-尊享创赢”2016年第8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1.1产品币种:人民币

  1.2投资金额:壹亿柒仟万元整

  1.3预期年收益率:3.60%。

  1.4成立日:2016年2月2日

  1.5起息日:2016年2月2日

  1.6到期日:2016年3月30日

  1.7收益与分配:绍兴银行上虞支行将于实际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内(遇法定假日顺延),将到期可兑付款项划入投资者授权制定账户。产品实际到期日至资金到账日之间为到期清算期,到期清算期不计付利息。

  公司与交通银行上虞支行签订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2,9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成立日为2016年2月6日,到期日为2016年3月30日。

  1、基本条款

  名称:蕴通财富·日增利53天

  1.1产品币种:人民币

  1.2投资金额:壹亿贰仟玖佰万元整

  1.3预期年收益率:3.65%。

  1.4成立日:2016年2月6日

  1.5起息日:2016年2月6日

  1.6到期日:2016年3月30日

  1.7收益与分配:产品到期日遇非工作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理财产品收益根据实际投资期限计算。

  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本次共用35,340万元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47%。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重孙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发行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低风险的情况下,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实现更好的投资回报。

  三、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及下属公司本次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具体详见以下:

  ■

  截至本公告日,已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本次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累计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14,500万元(含本次4,500万元),已收回11,500万元;累计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116,340万元(含本次30,840万元),已收回85,500万元。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议授权范围内。

  四、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与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无关联关系;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无关联关系;子公司亚厦产业投资与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无关联关系;重孙公司浙江蘑菇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无关联关系。

  五、备查文件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与公司签订的《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53天》。

  2、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与公司签订的《“金兰花理财”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

  3、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与公司子公司亚厦产业投资签订的《“金兰花理财”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

  4、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公司重孙公司蘑菇加电子商务签订的《江苏银行结构性存款说明书》。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一日